〖情境〗
有一天你去上班的時候,突然接獲被開除的訊息,
這時候人資跟你說:你只要做到這個禮拜五就好,但我們還是會給你這個月的薪水,而且為了你之後面試其他工作好,你可以在離職申請書上寫自願離職。
自願離職也意味著沒有資遣費,可是可以拿到這個月的薪水,好像也不差。你該怎麼辦?
‣ 失業了怎麼辦?如何申請失業補助、失業給付呢?
請注意:
你需要有以下資格及條件↓↓↓
1. 非志願離職
沒錯!如果你真的是被開除、被要求離開的,請不要被說服填寫自願離職單,並要求公司提供離職證明文件。
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給予事前預告:
- 當事人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於10日前預告。
- 當事人工作1年以上未滿3年者,於20日前預告。
- 當事人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
資遣費怎麼算呢?請看:【職場經驗】非自願離職證明及如何計算資遣費
2. 就業保險年資:被保險人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須滿1年以上。(公司應該都要幫你保勞保)
3. 需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4. 需辦理求職登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指的就是就業中心: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屬 - 電話(02)8995-6399
- 板橋就業中心 - 失業認定預約專線(02)2956-3512 -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63號
- 新店就業中心 - 失業認定預約專線(02)2913-8685 -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190號
- 基隆就業中心 - 失業認定預約專線(02)2426-7419 - 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02號
提供幾個聯絡資訊供各位參考,其他地區再麻煩直接Google"地區名稱+就業中心",例如:桃園就業中心,應該就可以找到相關連絡資訊囉!
如果你符合以上資格,請記得先打電話到鄰近就業中心預約時間喔!
‣ 申請失業認定,需要準備什麼東西去呢?
- 離職證明文件正本
- 國民身分證正本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款簿正本
到那邊之後會有人再幫你影印影本,但是需要正本來證明。
‣ 給付金額怎麼算?
失業給付每月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60%發給。
給付期限:最長發給6個月為限。
提早就業津貼:完成失業給付初次認定且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滿3個月以上者,得向勞保局申請,按其尚未請領之失業給付金額之50%一次發給。
意思就是↓↓↓
假設你有非志願離職證明書,而且在前公司也有保勞保的狀況下,你到就業中心申請失業認定之後,他在申請當日到14天內還不會幫你送件。
他會請你先在〖台灣就業通〗 網站上,搜尋你有興趣的工作投履歷。
7天內必須繳交求職證明,服務員會告訴你有很多種投遞方法,例如傳email投履歷並把他加入副本。還要繳交一張資料卡。
這14天內你只需要應徵一份工作並且失敗,他就會幫你送件到政府核定失業補助金給你。失業補助金get!
在第15天之後你如果應徵上工作,就要在3天內打給服務員告知。
在這份工作待3個月之後,你就可以再去申請提早就業津貼,總共6個月-1個月(已經領失業補助)=5個月失業補助金的一半=2.5個月=你的提早就業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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